北京市场监管部门: 诺如病毒高发季,勿将“上吐下泻”误判为食物中毒
2026-01-15 09:31    编辑:陈钊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及各类集体用餐单位: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不应简单归因为“吃坏东西”或食物中毒,需要高度警惕诺如病毒感染风险。该病毒传染性极强,易在学校、托幼机构、企业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引起聚集性疫情。

诺如病毒环境抵抗力强,在物体表面可存活较长时间,且酒精类消毒剂无法有效灭活。其传播途径多样,主要包括:接触感染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或其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吸入呕吐或腹泻产生的气溶胶;食用或饮用被病毒污染的食物和水。

感染后潜伏期通常为12小时至48小时,主要症状为呕吐、腹泻(水样便),可伴有腹痛、低热等。尽管病程多为自限性,但幼儿、老人及体弱者可能出现脱水等较重情况,需要及时就医。

一旦出现疑似症状,不建议自行服用止泻药物。重点应预防脱水,可适量服用口服补液盐。饮食宜清淡,暂停摄入牛奶、果汁等高渗性液体。婴幼儿、老年人及伴有基础疾病患者如症状严重,需要及时就医。

诺如病毒可防可控。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提醒公众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共同筑牢冬季食源性传染病防控屏障。

为有效预防诺如病毒传播,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与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建议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加工食品前,应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按规范方法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免洗手消毒液不能代替流动水洗手。二是加强餐饮制作过程控制。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务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果蔬洗净,不供应生冷未彻底加热的食物。三是规范环境与物品消毒。发生呕吐、腹泻情况,需要立即使用含氯消毒剂对被污染物体表面及环境进行规范消毒。四是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患者应在症状消失后继续居家隔离2~3天,其间不参与加工食物、不接触他人食品。集体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防止带病上岗。(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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