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近日,一则12345市民诉求工单反映门头沟区某餐饮店餐桌分装醋瓶内发现小虫,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提出质疑。接到诉求后,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启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涉事餐饮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火眼金睛查隐患。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后厨操作区域、调味品储存条件、分装调味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开展全面检查。经核实,该店采购的原装食醋进货资质、票据齐全,原料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问题根源在于餐桌使用的分装醋瓶密封不严,食醋挥发的酸味极易吸引果蝇飞入瓶内,造成瓶内滋生小虫。商家对分装调料容器日常巡检、清洗消毒不到位,防蝇防虫措施落实存在漏洞,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春风化雨促整改。执法人员在经营现场开展现场普法,向经营者解读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防蝇防虫的相关法律要求,点明分装调味品这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食醋、酱油等挥发性调味调料气味极易招引飞虫,即便原料合格,分装容器密封差、保洁不到位同样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涉事商家充分认识自身问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材料,立即停用密封性能差的分装醋瓶,更换密封性良好的调味容器,对店内全部调料分装器具开展彻底清洗消毒,完善餐前检查、容器保洁消杀制度,补齐店内防蝇防虫设施短板。
未诉先办筑防线。以该投诉案件为抓手,坚持“处置一件、警示一片”,聚焦辖区广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警示提醒。针对餐桌分装调味品共性风险开展普法引导,督促各餐饮经营者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分装调料瓶密封性、容器清洗消毒、后厨及就餐区防蝇防虫落实情况。引导商户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范”转变,做到整改一类隐患,排查多点风险,防范同类投诉反复发生。
依托接诉即办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用心解决群众就餐安全急难愁盼,践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兼顾执法力度与监管温度。既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又通过以案释法做好普法警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深化未诉先办,定向推送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推动餐饮行业规范经营,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