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天璐)2024年11月7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两批次复合肥料抽检结果不合格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化肥产品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8万元。
当前,进入春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采购肥料的集中时段。为避免消费者购买到劣质肥料,保障辖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在此,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农户:
一是查验经营资质。购买时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保障自身消费权益,避免遭遇无照经营的欺诈风险。
二是检查产品标识。仔细查看肥料以及种子的包装标识,确认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准确,防止买到标识不明的伪劣产品。
三是留存购买凭证。务必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交易记录等,并要求注明购买肥料品种、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为后续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维权提供依据。
四是警惕虚假宣传。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夸大宣传,应根据土壤状况、作物需求理性选择肥料,必要时可咨询农业技术人员,避免因选错肥料影响作物生长和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