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贺永泉 陈迪 记者程伯全)日前,乐山市教育局印发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细监管职责职能。
《通知》对校园食品安全总监从制定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拟定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等职责方面进行了规范,对食品安全员从制作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消除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守则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他们将《职责》和《守则》制作成规格统一、色彩一致的标牌悬挂在食堂的进门处适当位置,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及家长的监督,使其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从而确保师生员工“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了解到,乐山市有820所学校食堂,有789名食品安全总监、820名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细其职责在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