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董仕超 王强)在国家标准体系日益完善的背景下,部分冲调类食品市场仍存在利用消费者认知模糊,通过混淆产品类别进行不当营销的现象。法律专家指出,清晰辨识产品所属的国家标准类别,是消费者抵御误导、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标准壁垒分明,原料主体是分类根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是规范两类产品的核心技术法规,界限清晰。
GB 19640适用于以谷物或淀粉质原料为主体的产品,其根本属性为“谷物制品”。而GB 19644则严格限定于乳基产品,其中“调制乳粉”明确要求乳固体含量不得低于70%,以此确保乳成分的核心地位。
市场存在乱象,偷换概念手法需警惕
据了解,部分经营者为追求利润、规避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模糊产品属性,主要手法包括:
品类降格: 将本应达到“调制乳粉”标准(乳固体≥70%)的产品,通过降低乳粉含量,转而采用门槛较低的“固体饮料”标准(GB 7101)生产。但在产品命名和宣传上,却大量使用“奶”、“乳”等字样,或设计类似奶粉的包装,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营养价值更高的乳粉产品。
主体模糊: 在冲调谷物制品中,若添加少量乳粉,便在外包装上突出强调“含奶”、“添加乳粉”,试图让消费者产生其是“乳制品”或“营养接近奶粉”的错觉,而实际上产品的主体成分仍是谷物,遵循的是GB 19640标准,其蛋白质、营养密度等指标与乳粉标准存在显著差异。
名称游戏: 使用诸如“营养奶昔”、“麦乳精”、“谷物奶浆”等非标准名称,刻意回避“奶粉”、“麦片”等能直接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规范名称,从而规避其本应执行的正确标准。
消费维权指引:认准标准代号与配料表顺序
针对上述情况,法律专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给出明确指引:
首要依据:产品标准代号。 包装上强制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如GB 19644、GB 19640或GB 7101)是产品不可更改的“身份证明”,直接决定了其生产工艺、营养成分和安全性所遵循的法规等级。消费者应优先查看此代号。
关键佐证:配料表顺序。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配料表按含量降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成分即为产品的主体原料。首位是“全脂乳粉”等,则乳基可能性大;首位是“燕麦片”、“米粉”等,则为谷物基产品。
任何与产品标准代号及配料表信息不符的宣传均涉嫌虚假或误导。消费者在选购时,特别是为婴幼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购买营养食品时,务必保持警惕,依据国家法定标准做出理性判断,避免为商家的概念炒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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