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孙法军就我国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如何开展的、抽检结果又是如何应用的,回答记者提问。
孙法军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为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农业农村部组织专业的部级机构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次监测按产品大类每个省份随机选择2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覆盖3~4个县(区)。抽检环节既包括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等,也包括产地储藏库、运输车辆、批发农贸市场等,确保抽检样品覆盖各类主体。抽检品种实施部省统筹,部级主要抓大宗产品,地方主要抓特色产品,上下协同、各有侧重,人民群众日常吃的果菜茶、肉蛋奶、鱼虾蟹都纳入监测范围。同时,为体现监测工作的有效性,每年根据部门情况通报、社会关注、农业生产用药实际等情况,研究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动态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参数。
例行监测结果是评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社会普遍关注。农业农村部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做好监测结果的运用。一是开展会商。每季度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垦等行业部门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专家召开会商会,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产”“管”协同发力。二是及时通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并按照随检随报、随报随转的原则,及时将不合格样品信息转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处置,要求跟进开展执法监管,查处不合格样品,确保产品不合格不上市。同时通报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风险交流。三是约谈提醒。依据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对监测发现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品种,点对点开展约谈和提醒敦促,传导压力,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四是指导生产。根据农兽药残留监测结果,指导种植养殖主体科学用药、按标生产,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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