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商务部修订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SB/T 10391-2026)与《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SB/T 10392-2026)7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是两项行业标准21年来首次全面迭代。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两项标准对“酒类商品”和“饮料酒”的定义进行了重要调整。将“酒类商品”定义修改为“作为商品流通的酒精度(乙醇含量)达到一定比例的饮料”,“饮料酒”定义增加了无醇啤酒和无醇葡萄酒,扩大了标准的涵盖范围。
新规首次实现线上线下监管规则统一,将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全部纳入管理体系,以全链条溯源机制破解窜货、假酒流通等长期顽疾。
新规特别强调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在广告宣传部分增加了“倡导健康饮酒、理性饮酒”相关内容。明确规定“酒类商品零售经营者、酒类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对未成年人、孕妇等标识相关警示语”,并细化身份核验措施和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两项酒类流通行业标准的修订与实施,将为酒类流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酒类行业形成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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