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章和开 孙梅刚 记者胡毅)近日,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取17批次样品,目前已全部送检。这是咸安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本次抽检覆盖辖区主要电动车销售集聚区和投诉举报较多门店。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会同省质检院技术专家逐店核查、现场封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实施。抽检重点聚焦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脚踏骑行能力、车速限值、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CCC认证一致性等安全关键项目,做到“抽检一批、送检一批、台账留痕一批”。
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车型,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采取责令下架退市、查封扣押、追溯供货源头、立案处罚等措施,并同步约谈相关经营者,倒逼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目前样品已全部送交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商户严禁销售解限速、换大容量电池、拆改车体等非标改装车辆,提醒消费者购车认准CCC标志、核对合格证参数与实车一致、索要正规发票,做到“一看二查三拒买”。
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清单,推动“抽检——执法——公示——回头看”闭环管理,对屡查屡犯、销售非标车行为保持高压震慑,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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