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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汛期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示

2026-07-14 16:57来源:丰台市场监管 编辑:周芷奕

当前丰台区进入主汛期,强对流天气多发。为规范汛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民生及防汛物资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辖区汛期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合规经营

辖区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主体,须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米面粮油、果蔬肉蛋、饮用水等民生商品,以及雨具、防汛器材、防汛物资、消毒用品等应急物资足额供应,自觉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守价格行为底线,杜绝违规乱象

各经营主体须严守价格经营底线,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不得借汛情编造、传播物资紧缺、涨价等虚假信息,不得通过各类网络平台炒作涨价言论、制造消费恐慌。

2.严禁囤积居奇、捂货惜售

不得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民生及防汛物资,不得人为缺货断货、控制供货量,刻意制造物资供应紧张局面。

3.严禁哄抬物价、变相涨价

无合理成本涨幅不得随意涨价,售价涨幅不得远超成本涨幅。严禁通过搭售、捆绑、加收费用等方式变相抬价。

4.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不得与同行、上下游商户串通定价、抱团抬价,恶意操纵辖区商品市场价格。

5.严禁价格欺诈、违规标价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货签对位、标识清晰、实时更新。严禁虚假标价、低价诱骗、价外加价,线上商户同步规范标价,杜绝价格欺诈。

三强化行业自律,主动稳价保供

各经营主体、市场主办方、电商平台要强化行业自律,落实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价格自查、巡查,及时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主动稳价保供,保障辖区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汛期期间,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重点物资价格监督执法力度。请各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汛期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