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周建和 陈英 记者胡毅)10月9-10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叶贤林一行在襄阳开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时强调,运用法律武器夯实农产品安全责任。
10月9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在襄阳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守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庞成庆陪同下,来到襄城区荣博丰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查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胶体金检测记录,询问豇豆专项治理和蔬菜产销情况。在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仔细查阅蛋鸡生产和防疫记录,与企业负责人探讨了蛋壳产品的深度开发、鸡粪的资源化利用等。
叶贤林强调,农产品企业是农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科学规范地使用农业投入品,遵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守好农产品安全的第一道岗。
9月10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召集农产品产区乡(镇)政府,农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产品生产大户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座谈,认真听取不同阶层的代表发言,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立法的建议。
叶贤林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农产品安全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切实扛起监管责任,依法履职,紧密配合,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程追溯,无缝对接,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