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市监食函〔2026〕132号)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食函〔2026〕132号
发布日期 2026-06-12 生效日期 2026-06-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守护婴幼儿身体健康,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至各地市,请结合属地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实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摸清底数、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提升监管能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监管能力培训,重点围绕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体系等内容。充分发挥“抽管查”融合工作机制作用,严格依据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监管能力。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针对生产企业集中区域,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鼓励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情况,依规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与先进经验,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每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局。

联系人及电话:袁业政,029-86138212。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