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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05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湖北保健用品管理立法 赋能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15 生效日期 2026-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备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北保健用品管理立法 赋能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围绕健全保健用品管理制度、完善法治保障、补齐标准短板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贴合产业实际,具备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价值,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吸纳并抓好落实。经征求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建议,现对您提案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稳步推进立法修订工作。《湖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已纳入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列为年度预备审议项目,由省卫健委牵头负责条例草案起草编制等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有序推进,为后续规范全省保健用品行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2.持续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国家法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准由卫生部门制订并批准颁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我局作为全省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聚焦蕲艾等我省特色保健用品产业,已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蕲艾》等7项省级地方标准,并指导相关单位构建了蕲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种植、仓储、物流、生产、康养服务等全流程,涉及6大类282项标准,全方位规范产业发展。2020年,已成立湖北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化工作组,负责本省中药材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技术归口工作,为特色保健用品标准化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3.精准赋能蕲艾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规范服务技术标准。省卫健委依托医疗机构、省中医药学会,研究出台“阴阳调理灸”专项操作技术规范,并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落地,持续提升艾灸类中医药康养服务专业化水平;指导省针灸学会编制发布《蕲艾保健灸技术操作规范》,引导养生保健领域蕲艾艾灸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普及基层康养服务。大力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群众提供艾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扩大基层艾灸服务覆盖面,让特色中医药康养资源惠及民生。三是补齐产品配套标准。2026年2月2日,省卫健委发布《蕲艾嫩叶食用加工卫生规范》,规定了蕲艾嫩叶食用加工过程中原料采收、加工、检验、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于8月2日正式实施。四是加大专项资金扶持。2021—2025年期间,省卫健委统筹安排中药材产业链专项奖补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蕲艾龙头企业发展、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全方位助推蕲艾产业提质增效。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严格对标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部署,联合各相关省直单位,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座谈论证,广泛吸纳行业主体、专家意见,高质量推进《湖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以法治手段护航蕲艾等特色保健用品产业健康长效发展。

2.持续健全标准体系。依托湖北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化工作组平台优势,在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指导下,做好保健用品领域标准研究、起草与论证工作,逐步构建适配我省产业特色的保健用品标准体系。

3.深化全链条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健用品市场经营环境,并常态化开展保健用品普法宣传。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围绕大健康产业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做好归集与公示工作,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构建公平透明、安全有序的行业发展生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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