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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全面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爱卫会〔2026〕5号)

发布单位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爱卫会〔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06-05 生效日期 2026-06-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备注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全面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6〕1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全面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上海市全面开展全国健康城镇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要求,夯实健康中国建设根基,全面发动、广泛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促进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在本市社会健康治理中的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践行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八次全会精神,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始终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好发挥健康城镇创建在健康上海建设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市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不断提升。

锚定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6号),广泛动员本市各区、各街镇(乡、园区)全域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促进健康政策机制,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促进城镇治理与市民健康协调发展。于2026-2028年第一周期建成2-3个“全国健康区”和一批“全国健康乡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区、各街镇落实健康中国各项行动,有效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提高全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效率,卫生健康重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健康优先支持政策

健康城镇创建是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要求推出的卫生创建工作最新升级版。各部门要立足长远发展、加强战略谋划,补强短板弱项、把握发展主动,统筹建立并完善由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共建共享长效工作机制;要将健康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平台和基础,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推进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法治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要素嵌入各项重点民生政策制定,制定出台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对重大政策、建设项目等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创新发展健康积分制,全面启动区级健康积分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民健康知信行转变,提升对健康城镇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主管责任,形成统一牵头、分级负责、条块联动及全域覆盖的社会大健康管理格局,完善常态管理和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居村、单位和群众等爱国卫生三大制度在基层健康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健全综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创新运用城镇管理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基层健康治理难点问题的发现、解决及回访形成高效闭环模式。

(二)深化健康生活方式引领

依托市级“上海健康播报”权威主平台,构建区、街镇、居村三级健康科普传播网络。整合辖区医疗机构资源,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阵地,将优质科普内容网格化配送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各类终端。强化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落实账号监测与违规处置闭环,净化本地网络科普生态。

夯实健康自我管理群众基础,拓展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覆盖范围,做好同伴健康教育,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的团体指导。推动健康教育纳入幼儿园及中小学课程,健康核心知识融入学生日常评价体系。推进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心理卫生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加强无偿献血科普宣传教育,科普血液知识,推广献血理念,破除献血误区;利用常态化融媒体科普宣传平台,制作发布形式新颖、生动有趣的献血宣传及科普视频等新媒体作品;挖掘并推广先进典型,讲好献血者故事,发挥榜样力量,营造良好的献血氛围,增强社会影响力。

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在社区、单位食堂及餐饮单位广泛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供应健康菜品、规范营养标识。促进体医、体绿、体教融合,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相结合,鼓励将营养和运动干预纳入慢性病防控。加快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和志愿者巡查劝阻,完善戒烟服务网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热线12356应用和推广,加强区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精神心理和睡眠门诊建设。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和演练。倡导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生活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资源节约、中医药文化等健康科普知识宣传。

(三)优化健康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医疗服务均质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区域均衡化,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推进无结核社区建设,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深化四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筑牢免疫屏障。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危险因素控制,实施慢性病筛查、早诊早治和多种慢性病社区同防共管。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居民个人开放应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馆建设和能力提升。

聚焦各类重点人群,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落实《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等要求,强化孕产妇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孕情监测报告、风险早期研判和危重救治保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促进儿童疾病预防、筛查、诊断和干预的有效衔接,加强社区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群参加体检和认知障碍、肌少症、口腔健康、听力健康等筛查,推进开展更精准的后续健康管理。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社区服务管理,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引导企业规范开展防护设施建设、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引导危害严重的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广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保护项目。

(四)完善健康环境建设管理

将干净整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纳入地区年度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形成融合重点任务完成、民生环境健康调查、病媒生物密度评估及社会监督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监测体系。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管,提高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程度。结合卫生防病需求,对关乎民生的重点场所、薄弱环境以及动态性强的区域开展专项卫生整治,保持环境高质量清洁程度。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噪声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和各类河湖水体管护等工作。扎实城乡人居环境养护,以居民小区、社会单位为基本单元,持续开展环境清洁行动,保持公共区域无卫生死角、环卫设施管理规范;重点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达到标准要求,食品销售市场管理整洁有序,食品和饮用水检测安全达标。

落实常态化措施,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信息化系统强化防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结合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控制工作。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公共环境社会监督巡查和问题反馈,加强重点场所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推动面向社会的培训和科普宣传,全面提升社会防制能力和意识。组织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蚊、鼠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B级标准,其他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1.组建专家团队。全市召集并实施分组管理。成立指标组,对评审标准的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扣分项目进行解读、指导和审核联络等工作。成立现场组,对评审标准的现场暗访和满意率调查进行解读、指导和现场检查等工作。成立综合组,对市级审核资料、各区(乡镇)推荐资料等进行综合审定,对全国及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2.建立综管机制。对城市(区)24条评审标准88个具体要求、乡镇19条评审标准55个具体要求,以及资料、数据评审和现场暗访、调查等三类评审方法,进行研究分析。选择部分市区、近郊和远郊区进行评审试填报;采用新型技术手段,启动研发综管系统,对资料数据等进行便捷化收集、管理、维护和运用。

3.开展动员培训。基于管理办法、评审标准和以各类场所要求为切入点的现场检查等三个维度,系统编制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培训教材。分别组织开展对政府系统管理人员、相关技术部门专业人员和爱国卫生志愿者(监督员)等三类人群的动员和培训。

(二)推进阶段

1.开展宣传推广。向市民群众普及健康城镇建设的意义、标准,动员全民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对全市城乡健康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指导各区、镇(乡)结合实际,以创建宣传与健康科普的双重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开展民生环境清洁、卫生陋纠偏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等宣传教育。

2.开展年度监测。每年进行两次健康环境监测,一方面开展全市各类民生相关场所的普遍调查,推动各区有针对性地提升健康环境品质;另一方面配合季节性病媒生物防制,开展相关虫媒孳生环境专项调查。指导运用爱卫信息化系统,完善更为高效的第三方检查、专业质控、群众参与和闭环管理模式。

(三)考察阶段

定期对拟申报区、乡镇进行综合评审。经过长期考察、综合评定和优中选优,向全国爱卫办推荐全国健康城镇建议名单。根据全国爱卫会有关要求,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人员进行表扬;对能体现本地区特色亮点、匹配居住或职业人群健康需求的高效工作模式、创新发展经验和健康城镇建设成效等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管理

全国爱卫会根据评审标准开展创建评审工作。全国爱卫办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和监督管理,建立国家评审专家库,定期开展培训,负责新创建全国健康城市评审、新创建全国健康县、全国健康乡镇抽查和已命名全国健康城镇复审抽查工作。

市爱卫会牵头推进全市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建立上海评审专家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市级评审、推荐和已命名复审等全流程工作,持续保持高质量创建水平。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行业、系统)及所属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对各区、镇(乡)的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指标审核。

各区爱卫会统筹辖区内健康城镇创建的全域发动和整体推进,制定满足区域人群健康需求、稳步实施的常态化管理方案,适时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纠自评;指导街道、镇(乡)、园区强化基层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夯实并拓展大健康深度融合建设。各类社区、场所和单位深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通过环境营造、服务供给、活动开展等多样化措施,促进各类人群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健康城镇建设的基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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