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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187号建议的答复函|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发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05 生效日期 2025-1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备注

伊利亚尔·阿不都肉苏里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监管。同时,推动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动公开后厨操作,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其中校外配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覆盖率已达到100%。

(二)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外卖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审查,督促平台履行审查义务,保证外卖商户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组织饿了么美团、芭乐、美滋来等第三方平台及13家配送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行政约谈,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交易行为,

(三)规范外卖商户经营行为。督促外卖商户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保持一致。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材、包装餐具等。在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红十月街区打造“网络餐饮外卖示范街区”,推动示范街区内餐饮经营主体做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提升餐饮质量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管措施,持续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如引入社会监督、大数据分析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三是继续打造“网络餐饮示范街”,积极探索与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合作,不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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