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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1号)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 2026-07-31 生效日期 2026-09-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1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进出境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附件1)和《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附件2),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15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2).docx

2.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1).docx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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