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兰州麦粒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生效日期 | 2025-04-08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LMS 0004 S-2025 液态调味料(汤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调味料(汤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牛肉、牛骨、羊肉、羊骨、鸡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精选、清洗,辅以食用盐、味精、香辛料、牛油、鸡油、羊油、味精、鸡精调味料、大葱、生姜、大蒜、葱、煮制、过滤,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再经调配、灌装、水浴杀菌等工序制成的需烹饪后食用的液态调味料(汤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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