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规〔2025〕815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规〔2025〕815号)

发布单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赣发改环资规〔2025〕815号
发布日期 2025-11-18 生效日期 2025-12-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的贯彻落实,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1月13日

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docx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