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厦门新春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生效日期 | 2024-10-23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XXCY 0005 S-2024 火锅底料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及召回。
本文件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豆瓣酱、食用盐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饮用水、蔬菜及其制品、黄豆酱、豆豉、食糖、食用动物油脂、大蒜、生姜、海带、蚝油、鱼露、番茄酱、食用菌或其制品、猪(鸡、羊、牛)骨白汤膏、食用调味油、鲜虾粉、味精、醪糟(米酒)、香辛料调味品(辣椒、花椒、桂皮、胡椒、多香果、孜然、香荚兰、草果、丁香、大茴、小茴、月桂、干姜)、牛乳、炼乳、淡奶油、椰浆、食品添加剂[增味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L-丙氨酸、氨基乙酸)、酸度调节剂(柠檬酸、冰乙酸、DL-苹果酸)、增稠剂(黄原胶、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抗氧化剂(D-异抗坏血酸钠、维生素 E)、着色剂(焦糖色)、甜味剂(三氯蔗糖)、防腐剂(山梨酸钾)、天然香料(乙基麦芽酚)、食品用香精],经原料预处理(或不预处理)、配料、煎炸(或炒)、磨酱(或不磨酱)、煮制、冷却、灌装等工序而制成的即食半固体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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