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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ZF 0003 S-2019 预包装面条

发布单位 河南悦之丰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10 生效日期 2019-01-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标准介绍

Q/HYZF 0003 S-2019 预包装面条

Q/HYZF 0003 S-2019 预包装面条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面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木薯淀粉、碳酸钠、栀子黄中的几种为原料, 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经和面、压面、成型、煮制、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配以菜品[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鸡蛋、豆腐、腐竹、豆芽、鲜(冻)蔬菜(辣椒、莲菜、土豆、茄子、皱叶甘蓝、上海青、青豆、洋葱、白菜、豆角、芹菜、红萝卜、玉米粒、西红柿)、香菇、杏鲍菇、木耳、蒜薹、葱、蒜、姜、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酿造酱油、豆瓣酱、甜面酱、黄豆酱、油辣椒、酿造食醋、白砂糖、调味料酒、鸡精调味料、蚝油、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花椒油、食用马铃薯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香辛料(花椒、丁香、桂皮、八角、草果、肉豆蔻、小茴香、高良姜、山奈、胡椒、砂仁、孜然)中的多种,经预处理、蒸制(或炒制)、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包装加工而成,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非即食预包装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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