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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 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0 生效日期 2018-06-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标准介绍

DBS45/ 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本标准代替DBS45/ 02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

本标准代替DBS45/ 026-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干米粉

本标准代替DBS45/ 036-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干米粉

DBS45/ 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本标准于2018-6-10代替DBS45/ 02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DBS45/ 026-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干米粉、DBS45/ 036-2015

本标准规定了干制米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或糙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类原料为辅料,经相应工艺制成的干米粉、调制干米粉和糙米干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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