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冀市监办〔2025〕123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 生效日期 | 2025-12-10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省局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予以完善,包括调整现有文书1类、新增文书4类(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按照要求规范使用相关文书。对使用行政处罚文书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随时向省局反馈。
联系人:李笑楠 联系电话:0311-67568242
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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