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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2025-12-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备注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地市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建设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园区申报第一批省级零碳园区,相关推荐材料于12月25日(星期四)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步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29日

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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