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 年版)》的公告 (渝市监公告〔2025〕3 号)

发布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渝市监公告〔2025〕3 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2025-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2〕27 号),进一步规 范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结合本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 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 年版)》,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市监发〔2023〕 89 号) 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 年版)》的公告.pdf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