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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渝环规〔2025〕4号)

发布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渝环规〔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生效日期 2025-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已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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