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 生效日期 | 2018-11-08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市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各区县(自治县)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万盛经开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施细则》已经2018年度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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