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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6 生效日期 2025-07-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相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健康消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培育和发展健康消费领域新质生产力,提升健康商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充分发挥健康消费在我省扩内需、惠民生、促转型中的关键作用,结合云南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健康消费的决策部署 ,  推动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制定促进云南省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一、提升健康饮食消费水平。加强优质农产品产销衔接,鼓励企业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组织专场销售活动。加强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的核查处置,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力度。实施促进营养健康专项行动 ,  强化餐饮营养工程建设,引导餐饮企业推广使用食养指南。开展“减油、 减盐、减糖 ,  增豆、 增奶、 多蔬果”行动 , 持续建设一批营养健康餐厅 (食堂) ,  实施食品安全“五进”系列活动 , 在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食堂推行“健康餐谱”, 配备注册营养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为有需求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提供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指导。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特殊食品市场供给。聚焦排查风险隐患 ,  注重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  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  指导企业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特殊食品市场销售监管 ,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 ,  聚焦民生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 , 聚焦节假日、促销日等重点时段, 围绕问题易发的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食品、日用品、高科技产品、家电等重点商品 ,  依法查处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依托我省中医药基础 ,  在三七系列、灯盏花系列、天麻系列、重楼系列等既有大品种基础上 ,  积极探索中药原料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健身运动消费场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设施,建设“15 分钟健身圈”。鼓励各地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优化参赛体验。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支持商业中心引入飞盘、轮滑等新兴运动项目。 关注“一老一小”、女性等群体不同需求,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扩大普惠性体育服务覆盖面,充分激发体育消费潜力。积极争取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建设。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积极培育冰雪、马术、赛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省体育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畅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加快培育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山水联赛、环云南公路自行车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引领赛事,提质打造“一带一路 ● 七彩云南”等系列赛事。开展“赛事三进”系列活动,精选201项赛事,推动赛事活动与商业业态深度融合,打造“观赛+消费”的沉浸式场景,释放赛事引流与消费转化的叠加效应。建设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体验区,打造“大理四季户外运动之城、丽江高原户外运动之都、怒江峡谷户外运动天堂、迪庆世界徒步圣地” 品牌,带动全省各地争创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持续增加体育消费优质资源供给。鼓励国内外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在云南设立体育运动装备技术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 用”协作,提升体育运动器材装备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加快运动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银发市场服务能力。积极争取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全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探索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并面向老年人提供科普展示、评估配置、租赁销售等服务。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连续性服务。组织老年医学等人才培训,提高专业人才队伍能力与素质。推动智能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鼓励A级旅游景区设施设备适老化改造。巩固“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工作成果,针对老年群体需求开发提供配套网络信息服务。鼓励电商平台、商场超市等开发老年人适用版面或设施,设立银发消费专区,便利线上线下消费。(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新型健康服务业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加强培训,提升质量,探索延伸服务。加快医疗服务数字化赋能,推进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构建数据共享交换枢纽,纵向贯通各级平台,横向联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成省级“影像云”,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积极谋划争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家庭医生签约和慢病管理等新服务模式,推动医防融合、 上下贯通,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七、引导健康产业多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基础上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遴选具备优势的医院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中药制剂推广使用,打造“云岭名方 (中药制剂)  ”。实施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丰富旅居产品和服务,推进医养旅居建设,打造精品旅居路线。开展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加强旅居养老政策创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居养老服务产业。围绕中药、生物技术药、民族医药等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和平台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延链补链。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医疗旅游、生物医药等健康产业。(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药店健康促进功能。引导零售药店拓展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加强合理用药宣传。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加强电子处方中心应用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电子处方中心。深化医保电子处方应用,支持“互联网”线上便民购药服务。推进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等药品配送新模式,开展远程药事服务,提升消费者购药便捷性。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组织指导药品流通协会开展零售药店星级评定及开展回收药活动。(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九、组织健康消费促进活动。统筹全省展览展销、交易大会、宣传推广等健康消费促进活动,扩大健康产品消费。鼓励各地举办区域性健康消费节,构建体医融合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温泉康复技术临床研究,充分利用南博会等展会平台,集中展示省内外健康消费新趋势新场景。培育壮大“绿色云品 ”品牌矩阵,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云南优质健康农产品供给能力。分级打造云南消费名品方阵,围绕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云南消费名品企业品牌及区域品牌,办好2025年澜湄视听周系列活动,推介云南鲜花、咖啡、茶叶、彝绣、水果等高原特色产品。(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宣传推广健康理念知识。统筹资金支持云南省中医医院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 (治未病科)项目建设,开展慢病中医治未病诊疗方案优化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月”、中医药夜市、“肿瘤防治宣传周”“体重管理年”等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利用全民营养周等宣传活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倡导节约风尚。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合理膳食知识,强化防控宣传。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设营养知识专栏,全方位宣传,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引导云南广电台康旅频道加强节目内容品质提升,增强健康文旅聚焦融合。鼓励“七彩云”平台运用高新技术探索健康消费方面的短视频创作,用好省、州市、县级新媒体协作机制,推动健康理念知识全媒体传播。(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 、保障措施。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州市要充分认识促进健康消费的重要性,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健康消费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区域、人群、品类等数据分析,做好运行监测和趋势研判;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有效措施和典型做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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