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予以公告。与前版相比,重点品种增加生姜、荔枝、桑葚、鸡肉、鲫鱼、青虾、黄鳝、泥鳅、中华鳖,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调整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油;重点主体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图片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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