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宗祥)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明明买的是合格食品,却因召回信息没有看到误食了问题产品。据了解,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3.9万批次,其中对6.9万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封存、召回。
食品安全研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孙娟娟研究员指出,消费者对主动召回公告的知晓度普遍偏低,这成为食品召回体系中的突出痛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直指当前食品召回领域的多重梗阻,为破解行业沉疴提供了制度蓝本。
主体责任悬空:召回执行的核心梗阻
食品召回的顺利落地,首先依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但现实中“不愿召、慢召回、假召回”等问题屡见不鲜。
企业主动召回意愿薄弱是首要难题。此前由于处罚额度过低,部分企业将召回视为“亏本买卖”,更倾向于隐瞒问题而非主动整改。由于处罚力度远低于违法风险,不少企业更愿意赌一把“不被发现”,拒绝主动召回问题食品。这种心态导致大量问题食品没有在第一时间快速召回,控制风险,拖成了更加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链条断裂同样制约召回效果。在委托生产模式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常出现责任推诿;而在流通端,小超市、夫妻店对召回通知响应迟缓,使得问题食品持续滞留货架。更严峻的是跨境领域,随着“买全球”成为常态,海外代购、跨境电商等渠道的食品召回长期处于监管模糊地带,如某品牌食品因添加剂问题在国外被召回时,国内经销商却无动于衷,其销售渠道的产品也难以及时管控。
对此,征求意见稿作出针对性回应,明确生产委托方的召回主体责任,要求其通知受托方立即停产排查,并以单独条款界定进口食品商、跨境电商的召回义务。更关键的是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法规约束力,违法风险有了较大提升,从经济杠杆上倒逼企业主动履职。
信息传递失灵:消费者知情权的“最后一公里”困境
“如果早知道那款鲜椒酱有问题,就不会买了。”河南消费者张女士提及的胖东来山海好兄弟鲜椒酱召回事件,暴露了召回信息传递的严重脱节。尽管企业按规定发布了公告,但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与官方公示平台存在明显错位。
召回信息公示存在“双重壁垒”。一方面,信息分散在不同层级监管部门网站,缺乏统一查询入口,消费者难以“一键溯源”;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刻意选择非主流媒体发布公告,降低信息触达率。孙娟娟研究员指出,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削弱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更让公众难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
召回分级认知混乱进一步加剧了信息鸿沟。根据规定,食品召回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三级召回多涉及标签瑕疵等无健康风险问题,但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不同等级的风险差异,要么对轻微问题过度恐慌,要么对严重风险掉以轻心。某社区便利店老板直言:“常有顾客问召回食品能不能便宜卖,说明大家根本没搞懂召回的意义。”
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明确的公示体系和具体措施。如“食品生产者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和国家食品召回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召回公告,公示时限不得低于规定召回时限”等。且对于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进行了明确,确保召回信息传达顺畅,警示信息清晰醒目,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避免了信息过载导致的认知混乱。
跨境监管滞后:新业态带来的新挑战
跨境电商的爆发式增长,给食品召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一般贸易进口食品不同,跨境零售进口食品直接从境外发往消费者,中间环节少、流转速度快,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召回难度呈几何级增长。
海外代购的食品出了问题,找代购不理,找品牌没渠道,只能自认倒霉——这是一直以来跨境召回的核心痛点。海外代购责任主体难确定、监管链条不闭合。此前由于缺乏明确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常以“境外发货”为由规避责任,而境外品牌在国内又无完善的召回网络,导致问题食品召回“卡壳”。
标准差异更让跨境召回雪上加霜。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参照国际法典委员会底线标准,而新加坡等国家标准更为严格,如甜蜜素在坚果中的限量要求就存在显著差异,这使得部分“合格出口”的食品在境外被召回时,国内消费者难以获得同步权益保护。
针对这些问题,征求意见稿与同期推进的跨境电商召回新规形成政策合力:要求跨境电商必须委托境内企业作为召回协助主体,解决“最后一公里”落地难题。另外,平台需承担监管责任,对拒不召回的商家暂停业务。这种“境内受托+平台监管”的双重机制,为跨境食品召回搭建了关键桥梁。
破局之路:构建“制度+技术+共治”三维体系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食品召回制度进入升级期,但要实现从“纸面规定”到“落地实效”的跨越,还需构建多维度的执行体系。
制度层面需强化闭环管理。在现有分级召回基础上,应细化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督机制、执行方案、响应时限等,如“紧急召回需24小时提交计划”,明确一级召回的处置时效。同时建立召回效果评估机制,由监管部门联合第三方机构核查召回率,对未达标的企业启动二次处罚。
技术赋能可破解监管瓶颈。搭建全国统一的食品召回信息平台,整合生产、流通、召回全链条数据,运用二维码实现“一码查召回”,消费者扫描食品包装即可知晓是否存在召回信息。对跨境食品实施“溯源码全程赋码”,从海外工厂到国内消费者全程可追溯,确保召回范围精准可控。
社会共治是重要补充力量。一方面通过专业载体尤其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解读召回分级标准;另一方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经销商参与问题食品举报。正如孙娟娟研究员所言,只有让消费者真正参与进来,才能形成“企业自律+监管发力+公众监督”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