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品评估中心作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以下简称“三新食品”)行政许可的技术评审机构,负责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聘任、选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届“三新食品”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已经届满,食品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委托启动换届。请各单位推荐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领域内的优秀专家,经遴选、培训后进入评审专家库。
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对照入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登录(https://www.cfsa.net.cn:2609/zjzyxx/login),注册并完成提交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及支持性资料,过期不候。推荐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应征求本单位纪检部门廉政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及纪检部门印章后通过线上平台报送。
食品评估中心将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遴选,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单位所有人员的候选入库资格,并影响本单位人员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其他专家遴选活动。专家获得入库资格后,将要求入库专家以书面形式提交正式书面资料。
如对信息填报有疑问,请联系:010-52165447,感谢您对食品评估中心工作的支持!
附件: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附件
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作风严谨、坚持原则;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职,科学公正;
四、具有食品、营养、医学、药学、农业、生物学、毒理学、化学、化工、材料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
五、在公共卫生、食品监督管理、“三新食品”研究、检验检测等专业岗位工作10年以上;
六、熟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三新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风险评估等内容;
七、承担过国家级及以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标准研制、安全评价、风险评估、科学研究、检验检测等工作任务;
八、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按时参加“三新食品”评审会议,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相应的技术审查工作;
九、本人不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担任职务,无其他影响技术评审公正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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