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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食“种草” 到店“查无此品”——美食推荐领域成AI负面应用重灾区

2026-11-02 09:47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周芷奕

被美食“种草”,到店却“查无此品”

记者调查发现,美食推荐领域已成AI负面应用重灾区

你有没有被社交媒体上五花八门的美食分享帖“种草”过?精致的摆盘、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很多人一刷到就会加入收藏夹,和朋友约定“打卡”时间。然而,这类精致的食物“种草帖”,很可能是AI制造的骗局。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刷到静安区一家甜品店的“种草帖”,兴致勃勃赶到店内,却发现“查无此品”。这张“种草图”竟是AI生成的。记者调查后发现,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美食推荐领域已成AI负面应用重灾区。

“AI种草”成流量密码

消费者“香芋”在一个美食测评平台刷到一款蛋糕的“种草帖”。图片中,圆形蛋糕被切成7块摆放在木质餐盘中,内馅饱满,色泽鲜艳。“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准备直接过去吃。”“香芋”开始研究这家店的地理位置及产品,没过多久,她发现了蹊跷:评论区都在说店家没有这款产品,而这一图片又显得过于“精致”。

原来这是一张由AI生成的图片,被美食测评博主用来做“软广”。她将困惑发布至社交媒体后,有网友告知,这款蛋糕的原型是一家位于辽宁大连的甜品店制作的。

记者观察发现,在很多平台,“AI种草图”已经成为美食推荐的“流量密码”。如一位美食推荐博主的主页有多篇不同地区的美食推荐笔记,但图片的风格却如出一辙,一个冰柜摆满了同一款产品,食物光影色泽一模一样,明显为AI生成图片,而在其评论区已有不少上当受骗的消费者。

有消费者被“种草”后赶到店里,吃完之后留下一条评论:“我今天去吃了,不长这样啊?”其他消费者询问时,该消费者称“根本不是图片里这个造型,只有一小碟”。也有商家想要加盟制作同款产品,却被告知“店内没有这款饮品”。

平台监管存在盲区

记者使用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账号搜索了几次“上海最好吃”“这家新店”等关键词,没过多久,这类“种草帖”就被推送至记者账号的推荐页。细看发现,多个美食测评博主发布的帖子内容高度相似,一家店铺可能有多个博主同时去“试吃”,但是否真的吃了不清楚。而当刷到帖子的消费者询问店名时,博主会爽快地把店名放在评论区或直接附上定位坐标,实则是一种“软广”。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这类“探店视频”或“种草笔记”外观上像个人分享,但实则在引导消费,应当有“广告”标识。与此同时,这些笔记的首图经常使用AI生成,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还须对AI生成属性进行标识。

但记者浏览了大量类似的“种草帖”后发现,这类帖子充斥在社交媒体平台及美食测评平台,几乎没有博主打上广告标识和AI生成标识,平台也并没有针对这类“软广”进行有效审核,某种程度上间接导致了消费者认定其真实性并花费时间“打卡”,到店内才意识到自己被AI欺骗。

消费者“香芋”发现“种草帖”为AI制图后,马上通过平台举报了带有商家标签的一篇帖子,然而没过多久,平台就反馈“未检测到违规,投诉失败”。她很不解:“图片没有进行AI标识,店内也没有该产品,平台为什么不能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

平台对这类AI生成图片的标识如何审核?记者参考“种草帖”的图片样式,使用AI生成了一张冰柜装满菠萝杯的图片,生成时,图片带有“AI生成”水印,记者裁剪掉水印后使用自己的账号进行发布。

发布时,平台并未识别出图片存在AI生成的痕迹,也没有要求记者自行选择标识,记者点击“发布”即刻就发布成功,帖子出现在了社交媒体平台主页,发布半小时后也没有被平台进行相应标记。这可能也是这类AI“种草帖”泛滥的原因:平台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香芋”投诉的同时在社交媒体平台发贴吐槽。这篇吐槽引发不少关注,过了两天,平台突然给了反馈:“经复审,你的投诉发现存在违规内容,违规内容已折叠。”她重新查看该商家的评论区,发现有AI图片的评论只剩下了一条。“其实,同样套路的帖子还是很多,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吐槽引发关注了才得到处理,但作为消费者,我觉得平台没有尽到相应监管责任,比如督促加注AI生成标识。”

商业“种草”行为应规范

商业“种草”行为如何规范?平台对AI生成的“种草帖”应如何监管?记者咨询了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占领。

在赵占领看来,“种草帖”由谁发布、以什么样的形式发布,并不影响对其广告属性的认定。AI生成图片和文案只是制作手段的变化,不改变商业推广的本质。只要内容系付费或受利益驱动、目的在于促成交易,就应被纳入广告法规制。同时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AI生成的图片、视频、文字需要添加显式标识,让用户明显感知内容系AI生成,同时还需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因此对于这类“种草帖”,应同时进行“AI生成”和“广告”标识。

针对“AI种草”泛滥的现象,赵占领建议,应将未标注广告和未标注AI生成本身作为独立的、可高效查处的违法行为,同时推动平台建立AI生成内容的主动识别与标识核验机制,而非依赖发布者自觉。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细化关于商业“种草”的认定指引,规范以个人分享为名开展商业广告的行为。(师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