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周健)5月28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深入解读。该《办法》将于2026年6月20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重庆食品安全治理从“监管企业”向“监管到人”延伸,从“管住事”向“管住人”深化。

发布会上,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德勇从为什么要出台《办法》、《办法》有哪些“实招”、下一步怎么干三个方面作了系统解读。
聚焦“关键少数” 压实企业主责
“每一场食品安全事故背后,都有‘人’的因素。”罗德勇指出,有的决策者受利益驱使故意违法,有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失职失守,有的从业人员缺乏常识违规操作。食品安全治理不能只盯着“物”,更要管住“人”——人的责任、人的意愿、人的能力、人的行为。
罗德勇强调,企业主、食品安全总监(以下简称“食安监”)、食品安全员(以下简称“食安员”)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少数”。只有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压实企业主责;只有压实企业主责,才能守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让广大市民放心享用每一餐。
六大“实招”打造责任闭环
《办法》从定岗、培训、职责、监督、追责、公示六个环节入手,打造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定岗到“人”—— 所有主体分类配备食安监、食安员,大中型主体须配备食安监和食安员,小型主体须配备食安员,微型主体须指定食安员,确保食品安全“有人抓、有人管”。培训到“人”—— 准入前免费实施“普法培训+监督抽考”,大中型、小型主体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微型主体不少于16小时,让食安监、食安员“有能力、知敬畏”。职责到“人”—— 建立“定期自查+内部报告+从业培训”内控机制,大中型、小型主体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微型主体实行每周至少一次自查。《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系统性嵌入主体责任制度,形成“发现—报告—整改—奖励”闭环,推动食品安全从“一人管”向“全员管”转变。监督到“人”—— 在全国率先探索履职记分管理制度,每人每年基础分值12分,实行“负面扣分+正面加分”,低于6分约谈提醒,降至0分及以下须重新培训考核方可上岗。追责到“人”—— 实行“一案双查”,查处违法行为时一并倒查企业主、食安监、食安员履职情况,尽职照单免责,失职依法追责。公示到“人”—— 依托“渝食安”数字化平台实施“信用建档+信息公示”,履职记录“伴终身、公开查”。
分步推进 四件事确保落地
《办法》出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规范人员配备,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大中型、小型主体人员配备,微型主体按80%比率指定食安员;二是强化培训考核,6月底前分环节分业态制定培训大纲和考试题库;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履职情况列为日常检查重点;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
分类施策 回应各方关切
在问答环节,从履职记分到内部报告,从生产—销售—餐饮—信用,从肉制品、微型餐饮到网络平台,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回应。
关于《办法》整体亮点:食品协调处负责人介绍,《办法》实现全量覆盖,只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网络销售、贮存运输,全部纳入,不漏一户;实施差异管理,对大中型、小型主体严格执行“日周月”管控,微型主体不强制要求但须按业态分类自查;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推动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实行“互联网+AI监管”,向消费者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履职记分:把责任钉到人、量化到积分。“履职记分制度,是要解决食品安全责任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不到人身上的问题。”食品协调处负责人介绍,《办法》创新推出履职记分制,实行负面扣分+正向加分双向记分,12个月为一个周期,基础分值12分。负面记分倒逼合规,正面记分激励担当。专门制定了16种负面扣分情形,比如企业无证生产受到行政处罚的,食安监、食安员明知且没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个人扣8分;若食安员已报告而未被采纳处置的,不予扣分。对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有功等4类情况,给予正向加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加6分。记分降至6分及以下的进行约谈,降至0分及以下的通报主体主要负责人、组织参加普法培训考核,倒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真在岗、真履职、真负责。
内部报告:“食品安全不能光靠老板盯着、安全员查着,更要让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成为发现风险的‘火眼金睛’。”食品协调处负责人介绍,《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系统性嵌入主体责任制度。明确由企业主或食安监、食安员专人受理内部报告,鼓励设立专项资金自主奖励,并嵌入“日周月”风险管控制度中,“周排查”“月调度”要研究解决内部报告处置情况。自2025年6月“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上线以来,重庆累计1.5万余家主体注册企业端,办理内部报告39件、知情人举报37件,兑现奖励16件。
关于肉制品安全:食品生产处负责人表示,将把落实《办法》与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宣贯培训相结合,以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依法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并就如何监督抽查考核相关情况作了介绍。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总局第97号令及监督抽考指南等规定,免费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安监、食安员的监督抽考。已分类建立题库,计划2026年11月底前通过“渝食安”平台完成全员考核。考核不合格者7个工作日内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由企业采取岗位调整、强化培训等措施整改。
关于食品销售环节: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介绍,将统一制定食安监职责、食安员守则和6类《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模板,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细化为简易实操条目,针对小型、微型主体推行简易台账、电子自查记录,切实减轻商户负担。针对全市37.55万户食品销售主体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分级定岗、分层培训的工作机制。按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将主体分为三类:大中型主体(连锁总部、批发市场、大型仓储等)须配齐食安监和食安员;小型主体(连锁分支机构、小型销售企业等)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安员;微型主体(个体副食店、食品摊贩等)可由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兼任,无需单独增设专职人员,年底前完成大、小型主体配备及微型主体80%配备目标。培训方面,对大中型主体以线下为主,重点培训主体责任与风险排查;对小型主体侧重进货查验、日常管理等实操;对微型主体简化内容,通过线上短视频和线下上门宣讲开展免费培训。
微型餐饮:16万户小店的差异化减负之路
针对重庆市近16万户微型餐饮主体,餐饮处负责人介绍,《办法》坚持分类施策、减负便民:微型餐饮不需要配备食安监,只需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安员,可由店主、后厨负责人、在岗员工直接兼任;实行每周至少一次自查,自查情况以文字、照片、短视频等方式留存;免费提供普法培训,考核合格可直接视同监督抽考合格;同时优化“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数字应用,提供线上自查功能。
数智赋能:针对全市47.5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如何借助数字化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餐饮处负责人介绍,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托“数字重庆”建设,从两方面强化数智赋能:
一是搭建“渝食安”统一落责平台。整合人员配备、培训考试、线上自查、信息公示等功能,支持“日周月”管控线上操作。针对微型主体简化台账要求,自查可用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形式留存。经营者通过“渝快办”手机端免费使用,实现日常管理、自查、培训“指尖办”,配套履职记分智能化管理,降低合规成本。二是深化AI赋能非现场监管。联动落责平台与监管端,主体线上履责信息实时共享给监管人员;推行“互联网+AI监管”,依托阳光工厂、商超、厨房等场景,通过AI智能抓拍和分析,自动识别违规行为并分级推送风险预警,督促主体及时整改闭环,提升监管精准度和覆盖面。
特殊食品:统一参照大中型主体标准监管
特殊食品处负责人强调,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基于产品风险敏感度高、直接关系群众特殊营养健康保障需求,《办法》明确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统一参照大中型食品主体标准监管,不再区分企业体量和日常管理水平,实行全覆盖、无差别、高标准的统一监管。所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同步配备食安监、食安员,严格落实“日周月”管控,并通过“特食抽考”小程序开展监督抽考,合格率要求100%。
网络平台:压实“守门人”职责
网监处负责人表示,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切实履行“守门人”职责,严格落实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义务;加强合规指导,建立常态化合规指导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平台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让“幽灵外卖”、假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无处可遁。
信用约束:企业和个人两个维度联合惩戒
信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从企业和个人两个维度强化信用约束。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限制参加评优评先、共享公示失信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五类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禁业规定,目前已归集174人禁业信息,公众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山城有信”小程序查询。
罗德勇表示,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请广大市民、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和监督,共同把《办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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