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 戴正聪)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作为浙江省县(区)级唯一试点单位,南浔区委书记和区长带头签订《南浔区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截至目前,该区已经全面完成市级、区级和镇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承诺书签订,并顺利完成了第一次督导。村级食品安全包保工作也在深入推进中。
抢先机、广发动,凸显“两个责任”引领力
成立专班筑牢“主阵地”。南浔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17日接到试点任务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及时传达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针对南浔区D级包保对象占比近95%,面广量大的现状,专班召集两批次58名村(社区)干部召开座谈会,优化C、D两级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包保对象划定依据,于11月1日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两个责任”落实方案。
迅速部署紧握“主动权”。该区及时编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宣传手册,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的大平台作用,将该项工作同步层层传递,确保“区、镇、村”三级干部人手一册。11月4日全省系统层面工作部署会和11月10日省政府层面工作部署会后,及时分类召集食品监管干部、食安办联络人员,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宣贯培训会,按照要求纵向深入推进。
“两员”同配畅通“主动脉”。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推进食品安全“两员”制,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配尽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督促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职责。根据方案,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已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辖区内食品安全总监的应配尽配,并力争于11月30日前完成食品安全员的应配尽配。
抓创新、定元素,把牢“两个责任”推动力
“责”字为要定干部。该区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列入包保范围,考虑到稳定性,决定将外出挂职和外来挂职的领导干部不列入其中。在人大、政协任职的领导干部不承担包保工作,只对此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
“准”字当头定区域。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十二联”工作联系制度为基础,将包保工作融入其中,由联系南浔区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的南浔区级领导、联系村(社区)的镇级领导分别包保A级、B级、C级对象,D级包保对象由属地村(社区)干部包保。分级后,区委书记和区长各自在联系乡镇(街道)包保4户,其他区级领导干部包保5-7户不等。
“特”字托底定主体。综合考虑南浔区四级包保主体构成比例、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决定对包保对象进行微调,将猪肉、鸡肉、鸭肉3户屠宰批发企业由B级调高为A级包保对象;将3户中央厨房由C级调高为B级包保对象;将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直接列为C级包保对象;将辖区内20家农贸市场直接列为B级或C级包保对象;对食品生产经营较集中的村(社区)按片区进行包保。
重落实、强保障,提升“两个责任”战斗力
以“三单一书”迈开步子。该区制订区、镇、村三级包保干部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确保包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同时,将包保工作与“三服务一促进”深度融合,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给企业和基层执法人员增加负担。
以“灵活督导”打实底子。以现场督导为原则,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灵活督导方式,对较高风险的包保对象,由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干部配合督导;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包保对象,事先整理出问题清单,靶向性开展重点事项督导。截至目前,该区ABCD四级层面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已经全部制定到位,市级、区级和镇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已经全部签订《南浔区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协作下,顺利完成了第一次督导工作。面广量大的村级包保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力争在11月30日前完成承诺书签订和第一次督导。
以“一单一则”理清路子。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的作用,重新修订《南浔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和《南浔区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细则》,增加包保工作职责、考核评价以及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包保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风险识别、管控和闭环责任,全面构建“源头管控、精密智控”的监管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