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范亳军)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8日,亳州市谯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称,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经认定,行政处罚罚没款入库金额超过5000元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相应奖励。
举报范围涉及十项内容,涵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无证许可、超范围超剂量添加、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食品产地、校园餐”“养老餐”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直接查处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查处结案后,按罚没款缴库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罚没款入库金额5000 元以上(不含5000元)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最低奖励 500元,单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同时,被举报人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相应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通告明确了举报方式、保密纪律等规定。
据了解,这是亳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后,其属地辖区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及中药材“清源固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而发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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