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自“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深入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问题线索,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警示违法违规行为,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伊美区某幼儿园未遵守留样存放时间、留样量未满足检验检测需要案
2025年3月5日,伊美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未遵守留样存放时间、留样量未满足检验检测需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乌翠区某幼儿园未按规定留样案
2025年7月16日,乌翠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乌翠区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未按相关要求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乌翠区某托管中心未按规定留样案
2025年7月23日,乌翠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乌翠区某托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托管中心未按相关要求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