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张坤) 根据国家近5年例行监测结果显示,全国鲫鱼、鳊鱼、大口黑鲈、乌鳢、牛蛙、黄鳝等品种平均合格率均偏低,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品种及其易超标参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工作。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攻坚治理行动。
制定治理方案,组建包片专家组。制定并印发了《全市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方案》,聚焦 “七条鱼”(鲫鱼、鳊鱼、乌鳢、大口黑鲈、泥鳅、黄鳝、牛蛙)重点问题品种,严防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禁(停)用兽药、超剂量使用常规兽药等行为,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明确了农安、水产、检测和执法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组建了4个分别由农安、水产、检测、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的包县包片专家组,各县(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包片专家组,为水产养殖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
全面排查摸底,建立主体名录。市县乡监管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围绕“六条鱼一只蛙”养殖场和收购点进行排查建档,建立全市“六条鱼一只蛙”水产养殖主体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共有32家“七条鱼”养殖主体,其中牛蛙6家,黄鳝1家,泥鳅3家,大口黑鲈7家,鳊鱼和鲫鱼15家。同时加大对牛蛙、黄鳝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养殖主体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出塘上市期每周一次,督促指导养殖主体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加大监测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围绕“七条鱼”等重点品种,加大水产品的抽检力度,全面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市级检测机构对所有入网的水产养殖主体实行全覆盖监督抽查,做到“月月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水产品121批次,其中“七条鱼”共37批次,发现不合格水产品2批次,不合格水产品均已移交农业执法部门处理。
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科普水产养殖用药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新增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点2个,全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点达40个。9月19日—20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全市“7条鱼”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技术培训班,邀请了江西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高级水产师进行授课,现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与管理技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渔业安全生产和科学用药知识进行了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此次培训县乡监管人员、水产养殖主体等65人次。同时组织水产专家深入“六条鱼一只蛙”养殖场开展技术指导,指导养殖户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科学合理用药,遵守休药期制度。同时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易检出问题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发到水产养殖户,张贴到乡镇宣传栏、养殖基地和收购点等场所,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散发宣传材料3876份,其中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850份,开展科技入户292次,渔资打假39次,举办培训班10次,参训人员达667人。
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抚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或其他禁用品者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兽药、饲料和不规范使用兽药、饲料者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督促指导水产养殖场户全面建立健全兽药饲料购进、使用记录,实现兽药饲料使用可追溯。同时加强兽药、饲料执法抽检,全市开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执法125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办理7起兽药饲料违法案件,办理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下一步,抚州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大力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加快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