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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2026-09-18 17:47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袁梦葳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9月18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消委,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津区消委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引导群众安全理性消费。

一、选购节令食品,看重产品品质

选购月饼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品牌门店及正规电商平台,慎购私人定制、手工自制、来源不明的网红月饼。

践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优先选购简约包装产品,按需理性购买。

月饼糖、油脂含量偏高,老人、血糖偏高人群适量食用;开封后及时食用,严格按照产品标识要求储存。

二、做好出行规划,防范旅游消费风险

“双节”出行集中,住宿价格波动明显,请提前谋划行程。预订酒店通过正规渠道,看清房型、附加收费、退订规则,参考真实用户评价,减少消费纠纷。

选择旅游产品、旅行社要核验经营资质,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坚决规避私下转账交易,全部费用通过正规渠道支付,并留存消费凭证。机票、酒店、景区门票尽量通过官方合规渠道预订。

三、理性看待促销,审慎参与预付消费

节日各类促销活动密集,预付式充值营销增多,切勿被优惠诱导大额充值。优先选择资质齐全、连锁经营商户,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卡转卡规则。不盲目充值大额资金、不购买周期过长套餐,防范商家停业倒闭带来资金损失。

四、关注特种设备,严守游乐出行安全

节假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使用频次激增。乘坐电梯勿拥挤,老人、儿童需家属陪同,遇故障按下报警装置静待救援。体验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务必阅读乘客须知,身体条件不符不要参与。

五、优选放心商户,依法理性维权

2026“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同步开展,建议优先选择张贴“3·15金秋购物节”“放心消费承诺”标识的经营主体消费。

消费过程中主动留存票据、合同、支付记录等证据。发生消费争议,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未果,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维权。

同时,该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坚持诚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过度包装、设置消费陷阱,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