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杜非 苟永平 记者程伯全)2026年以来,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频发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该类行为大量消耗行政资源,挤占群众正当维权渠道,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当地健全处置机制,从严整治恶意举报,清晰划分合法维权与牟利索赔边界,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现对外公布首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投诉依法不予受理、终止调解案
2026年6月,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陕西省榆林市王某某投诉举报,反映辖区某抖音入驻美容美体店,在团购服务中宣传排毒相关内容,涉嫌消费欺诈,请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并督促商家与其协商处理。
经核查,王某某未在涉事美容美体店产生任何实际消费行为,仅发现问题线索后发起投诉,同时明确要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并由涉事商家赔偿其200元。
经综合研判,王某某与涉事商家未发生资金支付、商品交付或服务接受的法律事实,即未发生实际的消费关系,不存在真实的消费权益争议,该投诉及赔偿诉求不属于消费者合理维权范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投诉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的决定,并依法告知该决定。对于王某某反映的违法行为线索,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
案例二:唐某某投诉依法不予受理、终止调解案
2026年6月,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河北省保定市唐某某投诉举报。反映辖区两家淘宝入驻商家,在网店商品宣传页面中,使用“助眠安神”等暗示商品具有治疗功效的词汇,违规使用医疗用语,以及使用易使普通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产生混淆的宣传表述,涉嫌违法,请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并要求商家赔偿其经济损失。
经核查,2026年6月23日,唐某某通过淘宝平台在恩阳区某用品店购买两类商品;2026年6月24日,其又在恩阳区另一家用品店通过淘宝平台购买同一类商品。三份投诉举报材料中除被投诉举报人相关信息不同外,投诉举报诉求完全一致,且文本格式、文字表述高度范本化。
经综合研判,唐某某针对同类商品、同类问题短期内集中投诉,投诉内容模板化。该投诉行为超出了日常消费需要,不属于正常消费者维权范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投诉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的决定,并依法告知该决定。对于唐某某反映的违法行为线索,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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