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林庆华 记者朱定荣)为加强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2023年以来,莆田市涵江区食安办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对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全力打造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涵江模式”。
经营性集体聚餐是指承办者在相对固定场所、固定时间,且菜品相对固定,并采取集体聚餐、流水席等形式,提供类似农村集体聚餐的经营性餐饮服务活动,是当前存在的一种较为新潮的集中就餐方式。由于承办者未在原证照许可所在地经营,而是自行将聚餐场所改为租用村(居)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是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出现的新难题。
为此,涵江区食安办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流动餐饮监管的指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组织人员深入镇街、村居和有意向提供经营性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借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做法,秉持审慎包容监管、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和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创新监管方式,对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采取针对性监管,全面落实经营性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审查和督促整改等制度,确保聚餐人员饮食安全。
在探索推进经营性集体聚餐准入经营的同时,涵江区还积极探索简化、优化管理措施。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属地政府负总责、聚餐承办者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经营性集体聚餐的日常摸底、申报资料审核与收集、现场核查及督促问题整改等;经营性集体聚餐承办者在聚餐前,需向租用场所所在镇街、村居申报备案,并提供《涵江区经营性集体聚餐活动申请表》《涵江区经营性集体聚餐承诺书》和资质证明等资料,经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审核并在《涵江区经营性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方可提供集体聚餐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指导,并对申请人的承诺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抽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简化检查重点。村级食品安全员日常管理重点做到“五查”,即查是否有承办资质,杜绝无承办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集体聚餐活动;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杜绝资料收集不全、带“病”上岗的现象;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要求承办者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确保所购食品、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查加工制作是否规范,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集体聚餐人员饮食安全;查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一旦出现聚餐人员呕吐、腹泻等现象,确保能查明病因、及时救治。三是嵌入食安险范畴。积极推动经营性集体聚餐纳入食安险的承保范围,梳理保险公司、经营性集体聚餐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守护经营性集体聚餐“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建立协同联合机制。发挥镇街、村居在经营性集体聚餐中的“千里眼”“顺风耳”哨点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联合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定期通报、应急处置、宣贯培训等制度,加大现场指导及抽查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辖区4家经营单位共举办经营性集体聚餐90场次,备案登记90场次,现场指导11场次,累计就餐2.48万余人次,购买食品安全保险2家,未发生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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