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渝卫发〔2022〕36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生效日期 | 2022-09-2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室,各委属(代管)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第18次主任办公会审定,决定对《重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通知》(渝计生委〔2001〕116号)等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