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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函 (晋农办牧医函〔2020〕40号)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7 生效日期 2020-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函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和奶畜养殖散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62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5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于9月21日起在我省开展2020年第二次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在全省范围内抽检生鲜乳样品206批次,《生乳》国标指标监测抽检生鲜乳样品20批次。请各市高度重视此次抽样工作,及早组织,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完成监测任务。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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