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江西梅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09-03 | 生效日期 | 2023-09-03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8-10-06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MHKJ 0004 S-2023 烤卤蛋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烤卤蛋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冰蛋清(或咸蛋清或全蛋液或蛋白液)和冰蛋黄【或鲜(冻)鸡卵子或鲜(冻)鸭卵子或鲜鹌鹑蛋】为原料,以水、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酱油、香辛调味料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β-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经解冻或不解冻、脱盐或不脱盐、配料、调配、蒸煮或不蒸煮、剥壳或不剥壳、浇注成型、蒸煮定型、脱模、卤制、烤制、冷却、真空包装、灭菌、冷却等工艺制成的烤卤蛋制品。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