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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抽检6大类食品99批次 不合格2批次

2020-04-02 15:5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辑:孙兆娟

2019年9月2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6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99批次,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合格97批次,不合格2批次。

其中,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政和县恒盛酿造厂(普通合伙)2019年7月15日生产的糯米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1日生产的莲蓉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0.5g/kg。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