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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 2025中国食品安全“最严监管年”:从标准、执法到新业态,看懂未来监管风向

2025-12-31 20:0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夏思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莹)站在年度收官节点回望2025,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政策大年”答卷:监管政策密集落地,以全链条管控、精细化治理为核心,构建起覆盖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环节的监管网络,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从政策布局看,监管维度全面拓展:从年初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到年末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全年聚焦重点领域发力——针对“油罐车运食用油”等突出问题,强化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管理;紧盯添加剂滥用顽疾,更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将寄递配送、网络订餐、无堂食外卖等新业态纳入监管,填补了治理空白。校园食品、“一老一小”用餐安全等民生关切被重点关照,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落地,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扎实推进,严防问题反弹。

从监管手段来看,呈现多元高效的发展态势: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多项标准实现与国际接轨;“你点我检”民意征集、“内部吹哨人”奖励等机制持续深化,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让公众从监管的旁观者变为积极的参与者。

当然,成绩之外,仍有短板。一是密集出台的标准法规对中小企业构成较大合规压力,部分企业因调整滞后导致抽检不合格,反映出政策传导与产业适应之间存在“时间差”与“能力差”。二是监管资源与能力面临挑战,校园餐、网红餐厅等问题反复出现,表明在供应链末端、小微业态及复杂商业模式的日常监管中,政策的实际执行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对“合成食用蛋白”等前沿领域的监管仍处于研究阶段,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风险前瞻管控,考验着监管的智慧与敏捷性。

时值岁末,中国食品安全网特此梳理2025年度食品安全政策时间线,回溯每一部法规、每一项标准的出台脉络和落地原点,复盘监管逻辑如何穿透产业全链条,旨在为监管者、企业与消费者,留存一份可回溯、可对标、可预期的年度政策档案。


一月

01|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

2025年1月14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明确强化校园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各环节监管,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保障防线,切实守护学生饮食安全。


二月

01|两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2月起正式实施

2月1日,《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正式实施,2月8日起,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正式施行。其中,GB 44917-2024明确要求运输容器需标注“食品专用”或“食用油专用”字样,集装箱液袋实行一次性使用制度,装油、运输、卸油等环节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严防运输环节污染;GB2760—2024严格限制脱氢乙酸等添加剂使用范围,删除落葵红、偶氮甲酰胺等6种添加剂,明确禁止罐头使用防腐剂、食醋使用冰乙酸,进一步收紧食品添加剂使用管控。

0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发布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该征求意见稿聚焦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等问题,拟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明确从业者需具备相应交通工具、容器及管理制度并取得准运证明,同时加大相关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三月

01|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包含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覆盖食品标签、特殊膳食、生产经营规范等8大类。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禁用“零添加”“不添加”等误导性用语,新增数字标签功能;《灭菌乳》修改单明确规定不再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多项标准实现与国际接轨。

02|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该意见,3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意见聚焦全链条监管,提出8项举措: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分工,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完善特殊食品注册审批;建立食品贮存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及重点品种目录;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压实平台、主播责任;健全餐饮配送安全管理,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各部门协同监管,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


四月

01|七部门解读全链条监管意见,完善多环节监管机制

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意见聚焦8个薄弱环节提出21项措施,创新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车辆准入标准和电子联单管理;将贮存、寄递、配送主体纳入监管,要求贮存主体建制度、保条件、做记录,委托方审核受托方能力;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实时调整疫区及高风险食品;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农业农村部试行分类监管,对抽检合格率低品种“一品一策”治理;公安部将精准打击种植养殖、网络直播带货等环节犯罪,多部门协同织密全链条监管网。

02|两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4月15日实施《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4月15日,《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同步实施,前者为市场监管总局新制定(总局令第98号),后者由原《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而来。《集中用餐单位规定》共27条,明确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供餐分自营、委托承包、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类形式,治理“一包了之”问题,要求委托承包时双方签订合同并共担责任。学校、幼儿园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符合条件的委托承包学校需设“双食品安全总监”,配备要求严于其他单位;单位食堂、承包企业等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发现风险立即停餐并报告,学校、幼儿园违规将从重处理。


五月

01|六部门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

5月6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该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农业农村部打击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禁限农业投入品;工信部加强化工原料行业管理;海关打击进口食品添加剂未如实申报行为;卫健委健全添加剂品种动态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严格生产、销售、使用全环节监管,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行为。同时建立部门间风险会商机制,鼓励社会监督,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反馈违法线索,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风险防控。

02|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

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4月至12月全国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行动聚焦五大重点:排查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使用来源不明原料肉、假冒牛羊肉、超范围用添加剂等问题;整治城乡接合部、景区周边销售主体及烧烤店、火锅店以次充好、冒充“原切肉”行为;督促网络平台落实肉制品信息核查责任,整治页面信息与实际标签不符问题;针对“大V”“网红”带货肉制品加大抽检;全链条打击违法线索,严格“处罚到人”。公众可通过12315平台提供线索,切实维护肉制品消费安全。


六月

01|三部门开展2025“吃货季”食品提质扩需工作

6月20日,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6-12月开展2025“吃货季”食品提质扩需工作。活动包含三大板块:“数智筑基·激发新动能”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食玩共生·培育新场景”打造企业特色休闲空间,开发地方特色“网红”食品;“双向赋能·共筑新生态”推动“新生代”产品创新开发,办好启动系列活动等八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提升食品供给质量,激发消费需求,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02|市场监管总局等两部委将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联合公告,将那非类、拉非类两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这一举措旨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法添加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那非类、拉非类物质是指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及其衍生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代表药物包括西地那非(俗称“伟哥”)、他达拉非等。部分不法商家将其掺入酒类、压片糖果、咖啡等食品中,以“功能性食品”名义宣称具有“抗疲劳”“补肾壮阳”等功效,长期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七月

01|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数据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截至6月底)。全国共完成食品抽检263.9万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6.9万批次,不合格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达1.2万批次,占比最高。上半年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金额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02|国务院食安委印发意见,建立食品安全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7月,国务院食安委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旨在通过激励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深化风险排查治理。意见明确2025年12月底前,农产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单位需建立实施该机制;2026年12月底前覆盖其余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求企业明确受理部门及人员,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受理报告并公示方式,实行“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各地需将机制建立及隐患处置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考核,用“三书一函”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八月

01|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召开

8月28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去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化全链条监管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AI监管”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吉林、黑龙江、江苏等6省(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分享交流经验,明确将持续抓好铁拳行动,严查非法添加、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02|国家卫生健康委就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4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征求意见函,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核心修订包括新增“大众食物强化”“自主性食物强化”分类,细化营养强化剂使用种类及用量,调整食品类别名称,新增或删除部分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


九月

01|两部门发布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修改单

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2025年第6号公告,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 。新标准涵盖多领域: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优化生产管控要求;食品中3-氯丙醇酯污染控制规范等新增特定污染物防控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关标准细化安全检测要求;多项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标准明确使用规范。

02|市场监管总局抽检500批次月饼,合格率98.80%

2025年9月30日19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秋节前月饼专项抽检结果,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合格率达98.80%。本次抽检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涵盖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及美团、天猫等网络平台,随机抽检传统月饼、餐饮自制月饼、冰淇淋月饼等500批次,涉及198个品牌、332家生产企业。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脱氢乙酸等食品添加剂指标,以及酸价、过氧化值等质量指标,共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为微生物超标、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市场监管总局已要求相关省级监管部门督促涉事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以严控风险。


十月

01|市场监管总局就无堂食外卖经营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6日。新规聚焦平台责任不清、信息不透明等痛点,核心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明确平台需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专员,建立入网商户资质审核、抽查监测等制度,每日形成检查记录并采取管控措施;通过厘清责权边界、规范无堂食外卖行为,防范“幽灵外卖”,提升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治理效能,推进社会共治。


十一月

01|针对食品添加剂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企业“规定动作”做不好,必须一票否决

11月,市场监管总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守质量安全诚信的“规定动作”,对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近年来,监管部门聚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问题开展整治,2025年4月更联合多部门启动全国综合治理行动,推动“减品种、减用量”。目前全国已查处相关案件1.3万余件,罚没金额超9000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添加剂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02|市场监管总局指导8家平台企业发起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1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京东、美团、拼多多、抖音电商等8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共同发起并签署《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公约聚焦网络食品安全风险,从落实管理制度、审核入网主体资质、监测销售行为、共享“黑名单”、配合执法协查、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推出举措,明确依托政务数据核验平台,通过视频核验、地址定位等手段审查资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实现网售食品标签、宣传等监测全覆盖,协同建立“黑名单”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受限”。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监督检查、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强化责任意识,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03|两部门将红2G等物质纳入食品非食用物质名录

2025年1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将红2G等物质正式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该举措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禁用物质范围,为监管部门查处非法添加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强化食品全链条安全管控,防范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十二月

01|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全文发布,强化特殊食品与运输管控

12月1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发布。此次修法聚焦两大重点:一是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管理,明确运输各方责任与操作规范;二是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标同管”,进一步筑牢特殊食品与食品运输环节安全防线。

02|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的核心管理责任,建立“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全链条管控机制,按门店数量实行省、市、县分级监管模式,有效破解连锁餐饮跨区域监管难题。

0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公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商标许可、贴牌生产等委托模式纳入监管,明确委托方需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受托方需具备对应生产资质;要求双方签订包含食品安全责任的合同,订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报告;界定委托方负总责、受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的责任划分,对未履行报告义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设定最高3万元罚款,填补委托生产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