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号)》。据通告,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水果制品16批次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信息显示,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西宁南川店销售、标称为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104CFU/g,2.3×105CFU/g,2.4×105CFU/g,2.5×104CFU/g,2.6×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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