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徐露)5月22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落地施行的新修订《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全面深度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条例》聚焦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通过大幅修订完善法规条款,创新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以法治化、数字化、常态化举措,全方位守护群众饮食安全,护航龙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规提质升级 构建“四治一体”全新监管体系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陈现魁介绍,此次《条例》修订力度大、覆盖面广,对原有139条条款进行系统性优化,累计修改91条、新增15条、删除21条,形成九章133条的全新法规架构。新规核心亮点为构建严治、智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新格局,推动龙江食品安全监管从传统粗放式管理,向系统化、智慧化、多元化精准治理转型升级。
严治为基,筑牢安全监管底线。新规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企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岗位考核,夯实内部管理体系。针对高风险食品领域,硬性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实现出厂成品逐批全项自检,确保产品质量百分百合格。同时大幅抬高小微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主体的备案制改为核准制,从源头堵住风险漏洞,同步规范地方食品企业标准管理,杜绝不合规标准落地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陈现魁回答记者提问
智治赋能,激活数字监管效能。黑龙江省以立法形式明确省级统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的法定地位,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监管应用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食品追溯平台,优先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纳入公共追溯体系,搭建政企联动的食品溯源网络。重点强化集中用餐场景监管,强制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后厨操作全程可视、全程可控,彻底消除监管盲区。
自治固本,激活行业内生动力。新规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生产经营者建立专属信用档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以信用约束倒逼企业合规经营。完善社会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吸纳企业员工、外卖配送人员等群体参与监督。针对消费热点,明确预制菜经营规范,要求餐饮商家在菜单、线上点餐页面醒目位置,公示预制菜品名、原料、生产厂家等核心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共治聚力,织密全域监管网络。新规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下沉监管力量、延伸监管触角。细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职责,健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打通监管壁垒。同时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发挥监督引导作用,构建全民参与、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共治生态。
陈现魁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条例》落地见效为核心,全方位夯实监管根基、补齐治理短板。坚持闭环管控,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诚信经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机制,搭建经营主体全景信用画像体系;凝聚社会合力,深耕“百件食安实事”、推广“骑网联动”治理经验;固本强基推进“互联网+AI监管”建设,锻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全方位提升食安治理现代化水平。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湘江回答记者提问
全链条严管网络餐饮 专项整治守护外卖餐桌安全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湘江介绍,新《条例》针对群众关切的网络餐饮行业,搭建事前准入、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精准规范五大核心经营环节。明确外卖平台需建立资质审查、日常抽查、风险管控、违规处置全流程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要求平台每半年核验一次入网商家经营资质,确保证照信息真实有效;强制无堂食外卖商家在店铺主页显著标注专属标识,保证经营地址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同时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实时推送行业风险提示,全面推行餐食配送食安封签制度,严控配送末端食品安全风险。
依托新规制度支撑,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持续加码网络餐饮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扎实成效。全省累计下架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411家,靶向开展“幽灵外卖”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入网餐饮主体2.71万家,查办违法案件889件,责令整改经营主体2000余家,依法取缔无合法资质商家74家。智慧监管与社会共治深度融合,目前全省35.63%的餐饮服务主体“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已接入官方监管平台,实现后厨智能监测、动态监管;全省聘任3167名外卖骑手为食品安全监督员,累计核查处置各类问题举报线索228条,形成多方共治的良好格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陶慧民回答记者提问
明确小作坊准入红线 规范小微食品产业有序发展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陶慧民介绍,新《条例》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划定标准化、法治化经营边界,全面规范小微食品生产业态。新规明确,食品小作坊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三年的核准证后方可生产经营,证照信息变更、到期延续均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审批,实现持证合法经营、依规守法生产。
同时,《条例》严格设定小作坊五大硬性准入经营条件,要求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物理隔离、具备适配的固定经营场所与卫生条件、配套合规生产设备工艺、持有有效产品执行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经营主体全程达标、常态化合规。
为从源头防范风险,新规明确六大类禁生产品类,严禁小作坊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乳制品、饮料、罐头、果冻等高风险食品,同时禁止委托代工、分装生产及违规工艺酿造食品,彻底堵住小微食品行业风险隐患。在便民利企方面,全省食品小作坊核准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经营者可登录专属监管系统线上申报、不见面审批,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办事成本,助力小微食品产业规范、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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