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朱博)充电宝是群众日常高频使用的电子产品,劣质无CCC认证充电宝极易出现过热、鼓包、起火等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要求,规范辖区内充电宝市场经营秩序,近期,河北省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充电宝(移动电源)CCC强制性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该局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CCC认证法规及标准专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本次专项检查以手机卖场、通讯营业厅、商超便利店、电子产品维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步对商圈、餐饮、酒店投放的共享充电宝点位进行排查,做到零售市场与共享租赁市场同检查、同规范。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产品及外包装是否具有清晰有效的CCC(3C)强制性认证标志,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验认证证书真伪、是否在有效期内,严厉打击无证销售、伪造、冒用CCC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核对厂名厂址、额定容量、输出参数、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完整规范,严查“三无”产品、虚标容量问题。同时,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杜绝来源不明充电宝上架销售。此外,执法人员对共享充电宝运营方开展检查,要求投放设备全部具备有效CCC认证,定期巡检,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鼓包故障设备。
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坚持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向经营商户宣讲《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充电宝未取得CCC认证,不得出厂、销售、经营使用,引导商户自觉拒售不合格产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充电宝质量隐患排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守护群众电子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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