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海南临高曝光两起禁用农药大案:偷网购毒死蜱用于地瓜莲雾,执法队田间全数查获

2026-07-24 11:1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郭宏建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宏键 记者李二林)自家餐桌上的地瓜、莲雾,竟可能被施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7月23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2026年两起违规使用、储存禁用农药典型案例,由此揭开一条通过网络暗渠向种植户输送禁用农药的隐秘链条。

尽管涉案农产品抽检未现残留,但视生态与食品安全红线为无物的违法行为,已为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安全生产敲响沉重警钟。

记者日前从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连续在田间地头查获两起非法使用并储存禁用农药案件。

涉案的“毒死蜱”“氟虫腈”均列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农药名录(2025年修订版)》,属全岛严禁使用和储存的农药。

两案当事人均通过网络隐蔽渠道购买,并将农药施用于地瓜、莲雾等作物,严重扰乱农业投入品管理秩序,直接威胁耕地土壤、水体生态与“舌尖上的安全”。

雷霆执法:田间、家中揪出“隐形杀手”

案例一:调楼镇钟某某——5公斤“敌百·毒死蜱”与17瓶“氟虫腈”藏身地瓜田

今年4月14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调楼镇政府展开专项巡查。

在调楼镇钟某某的地瓜种植基地,一股异样的农药气味引起执法人员警觉。

经细致搜查,现场起获河南省安阳市五星农药厂生产的“敌百·毒死蜱”1袋(净重5公斤),以及安徽长城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氟虫腈”17瓶(200克/瓶,共计3.4公斤)。

这两种农药早已被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列入禁用“黑榜”。

毒死蜱在土壤中降解缓慢,对水生生物毒性极高,并可能损害人体神经系统;氟虫腈更是蜜蜂的“头号杀手”,极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全球多国早已对其亮起禁限用红灯。

然而,钟某某为图省事与低成本,竟通过网络下单,将这些农药快递至田间,部分已喷洒在即将采收的地瓜垄上,剩余农药则毫无防护地违规堆放在基地内,构成“使用+储存”的双重违法。

所幸,农业检测部门对地瓜紧急抽样,未检出涉案农药残留,避免了问题农产品流入餐桌。

案例二:多文镇符某某——委托网购,10升“毒死蜱”匿于家中棚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27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线索函:

在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执法组开展的“打击制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专项行动”中,已于4月20日在临高县多文镇符某某家中棚屋内,查获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禁用农药“毒死蜱”10瓶(1升/瓶,共计10升)。

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迅速核查,符某某承认其委托他人通过互联网代购这批农药,用于自家莲雾种植的病虫害防治,部分已经使用,剩余10升则大摇大摆地藏匿于起居棚屋角落,无异于在枕边埋下“定时炸弹”。

在海南经济特区,毒死蜱被定性为全面禁止使用和储存的农药,一旦泄漏挥发,将对人体和环境构成直接威胁。

值得庆幸的是,后续对莲雾果品的专业检测同样未检出涉案农药成分。

法律亮剑:罚没并处,彰显“零容忍”决心

两案当事人均触碰了《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所划定的高压线:在本经济特区内,严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分的农药。

面对违法事实,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果断亮剑。

依据该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储存禁用农药”的罚则,以及第十九条第三款“使用禁用农药”的罚则,并参照《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药)》(琼农规〔2024〕12号)中关于“轻微违法”的审慎界定——当事人属初次违法,涉案货值较小,且农产品检测未发现残留、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依法对钟某某、符某某分别作出责令改正,没收全部违禁农药,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的行政处罚。

罚款数额看似不高,但叠加没收农药、违法行为载入信用档案等惩戒措施,足以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罚款六千元是依法行政的裁量结果,更严厉的惩处在后头——今后若再犯,将面临顶格罚款乃至生产经营资格受限。

海南全域禁用农药的红线,绝无‘网开一面’的可能。”

深度透视:网络暗渠成违禁农药流入新通道,热带高效农业不容“饮鸩止渴”

两起案件暴露出一个危险的共性:当事人均绕过正规农资门店的实名购买、台账登记制度,转而从网络“暗渠”求购禁用农药。

有的通过隐蔽社群联络,有的委托熟人代拍,包装隐蔽、物流夹杂,使得追溯源头难上加难。

这不仅严重扰乱农药安全使用管理秩序,更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断崖式风险。

海南岛独立的地理单元与热带气候,决定了其生态环境的脆弱与珍贵。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海南正全力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对农药化肥施用量实行“零增长”刚性约束。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农药名录》历经多次修订,已将毒死蜱、氟虫腈等数十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部拉黑,严厉程度全国居首。

然而,个别生产者仍想走捷径、降成本,幻想“用了不一定被查到”。殊不知,使用禁用农药,就是给整个产业和生态“下毒”。

“未检出残留”真的是免死金牌吗?专家指出,农药残留检测仅针对特定作物和特定时段采样,一次“未检出”无法确保土壤、水源未受长期污染。

毒死蜱在土壤中的半衰期长达数十天,氟虫腈光解产物依然有毒。

地下渗漏污染水源、杀灭土壤有益微生物、毒害蜜蜂导致作物授粉受阻……生态代价之沉重,远超罚款本身。

田间一把禁用农药,或许就是压垮区域生态平衡与农产品品牌信誉的最后一根稻草。

全域联动、以案促治,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本案中,从省厅专项执法组的突击暗访,到澄迈、临高跨市县线索无缝对接,再到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属地政府“攥指成拳”,体现出海南农业执法“全省一盘棋”的升级机制。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重表态,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禁限用农药“清源”行动,通过常态化巡查、突击抽检、网络交易数据监测、跨部门线索核查等手段,扎紧禁用农药流入田间的每一个暗孔。

记者手记:法律意识“荒芜”比农药残留更可怕

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部分农民乃至种植大户对禁用药名录和法律后果近乎“法盲”。

有人以为“网上能买到就是能用的”,有人觉得“藏在家里不用就不犯法”。

殊不知,《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已将储存、运输与使用、经营并列重罚,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种田知法、用药守法,本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基本素养。

若头脑中的法律意识“板结”,田间的安全防线也必然千疮百孔。

我们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

1. 及时掌握最新《海南经济特区禁限用农药名录》,凡列入名录的,务必做到不买、不卖、不存、不用、不运。

2. 购买农药务必到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门店,实名购买,索要票据,切莫轻信网络游商。

3. 主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你的每一次违规用药,都是在给整个海南农业品牌抹黑,更是给自家餐桌“埋雷”。

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金山银山。杜绝一粒违禁药,擦亮每一颗“绿色”果,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业者、监管者和消费者形成合力。

临高县将以铁腕手段持续“亮剑”,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筑食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