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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场所岂能随意出借场地?宁波鄞州:深挖酒托案背后监管盲区

2025-12-24 15:31来源:法治网 编辑:王晶

同一个酒吧里,竟然有两份“阴阳菜单”?为了赚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某些酒吧将部分场地“外包”给他人经营,却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成功打击一起酒托诈骗案后,深挖案件背后的关联违法线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场地提供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最终涉案酒吧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

“大哥,500一天,我找人在你这卖点东西,不打扰你生意,就借个场地成不?”2024年6月至8月,汪某、王某等人为了施行酒托诈骗,先后向鄞州区几家酒吧租用场地。为了租金,酒吧老板同意其每日15时至24时在自己的酒吧营业。双方明确,汪某团队自带厨师、服务员和食品酒水,只为他们自己带来的客人服务。随后,汪某等人雇佣毛某、罗某等人作为键盘手,在社交软件上以交友、相亲等为幌子引诱被害人见面,并由李某等酒托女线下与被害人见面后带至上述酒吧内。汪某等人将从外地便宜购入的酒水、牛排、果盘,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被害人,以此骗取财物。

案发后,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汪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对部分酒托女、键盘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将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审查过程中,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背后的关联违法线索开展穿透式监督,发现酒吧经营者明知汪某等人未取得相关经营证照,仍违规提供经营场地并从中非法获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禁止为无证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的规定,不仅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更埋下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监管漏洞,检察机关迅速固定证据、厘清责任,经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探讨研判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查处。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处置,最终对涉案酒吧所属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实现“违法必究”。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场地出借绝非“一租了之”的盈利捷径,而是必须依法履行监管义务的责任链条。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经营秩序等民生重点领域,既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又深挖关联违法线索,以高质效检察监督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王春 张莹 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