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朱昌俊 记者李涛)今年5月,四川省泸州市被确定拟提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近日,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结束后,泸州市赓即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紧密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际,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和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高点谋划、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泸州市委书记杨林兴、市长余先河先后听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题汇报,亲自挂帅“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双指挥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当前,泸州建立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小结”,将推进“两个责任”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截至10月13日,泸州明确市级领导包保A级主体71户、县级领导包保B级主体782户、乡镇(街道)干部包保C级主体5278 户、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34253户。同时,组织开展A级主体集体承诺和主题为“奋战一百天• 全民共参与”的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誓师仪式,举办食品安全“关键人”培训会、主体履责报告会、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以及“万名干部进万企”等系列活动,将“两个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为了压实责任,泸州全面强化督导,将“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纳入市委督导指标和创建督查重点,组建由市纪委监委、市食品安全委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以联合通报和“两书一函”的形式点对点交办至各级各部门,实行建账销账和“回头看”制度。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 工作中先行先试、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加分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