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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积极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2022-10-26 14:0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吕可意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颜志华)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10月31日前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食品安全相关岗位设置、制度落实以及抽查考核,定期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首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工作推进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取一至两类具有行业特色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探索形成可推广复制、操作性强的工作经验,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在全市推广学习,并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任务进度实施以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